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12年8月1日改制為農業部)112年7月4日農授漁字第1121336131號函諒達。 二、為讓遠洋漁船業者對轉載及卸魚漁獲流程更加熟悉,前已製作鰹鮪圍網漁船、魷釣及秋刀魚棒受網漁船及三大洋鮪延繩釣漁船之轉卸流程檢核表(詳如附件),請使用遠洋漁船作業暨漁獲證明書申辦系統申辦轉載及卸魚案件時,亦應依該檢核表先行確認轉卸漁獲文件是否已依法定期限提交並獲得許可。